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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秀

選秀辦法
選秀名單

01 主旨

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為協助各隊填補戰力缺口並達到平衡實力之目的,採自然選秀制 模式辦理本次選秀。

02 依據

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2021年7月5日頒布的選秀指引為選秀辦法之基礎。

03 選秀日期

2024年7月23日

04 參加選秀球員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者,且於參與選秀會該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年滿 19 歲;但曾 註冊大專籃球聯賽之在學學生,應於 2024 年 8 月 31 日(含)以前年滿 21 歲或完成大三以 上之學業。
  2. 球員需有以下參賽經驗之一或取得推薦函者。
  3. 曾參加 HBL 高中甲級籃球聯賽預賽之球員。
  4. 曾參加 UBA 大專籃球聯賽公開一級之球員。
  5. 曾參加其他國家同等級學生籃球聯賽之球員(須檢附相關資料並由聯盟認定核可)。
  6. 由 T1 聯盟賽務長或本聯盟球團總經理/執行長推薦之球員(須檢附推薦函並由聯盟認定核可)。

05 報名

凡報名『2024 聯合選秀會』且符合本聯盟選秀球員資格之待選新秀,仍保有 2024 台灣職業籃 球大聯盟選秀會資格,毋需繳交報名表。如有疑問請洽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賽務部 Eric / 02- 2775-5336。

  1. 欲報名參加「2024 TPBL 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選秀會」之球員,請下載專用報名表,詳實填寫報名表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來信標題為【2024_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選秀會報名_(姓名)】,報名受理將於三個工作日內回覆。
  2. 提交報名資料即代表同意新聯盟選秀會之相關辦法,並同意所有提供之個人資訊、圖檔、及肖像權由新聯盟使用於「2024 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選秀會」。
  3. 凡完成報名選秀者,選秀會前一週(2024 年 7 月 16 日 00:00 後)不得臨時退出,違者禁止下年度選秀報名。

06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12:00截止

07 選秀方式

  1. 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選秀會採自然選秀制,選秀順序依照 T1 聯盟與 PLG 聯盟參賽隊伍於2023-2024 賽季各自規範之戰績排名為依據,若該輪發生不同聯盟但同戰績排名之 兩球團,將以抽籤方式決定兩支球團於該輪次之選秀順位,且各輪次皆會重新抽籤。 唯最終選秀順位仍依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公告為準。
  2. 凡於該輪放棄選秀權之球團,不得於下一輪再進行選秀。
  3. 當所有球團皆放棄選秀權,選秀會即為結束。

08 選秀簽約義務

  1. 球團於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選秀會後,取得球員之契約交涉權,雙方須於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選秀會結束後 45 日內簽訂新人球員契約,並提交聯盟備查。
  2. 新秀合約與年限應為制式 2+1 合約,前 2 年為保證合約,第 3 年為球隊選擇。
  3. 新人前 2 年保證合約結束後,原球團擁有優先議價權與該球員進行交涉議價,若有其他球團出價相同情況下,原球團有比價留人權,可優先續約留人。
  4. 經選秀程序被挑選之球員(除同時參加其他聯盟選秀獲選而仍在議約者外)須依選秀球隊之規定辦理報到、參加訓練,若未在期限報到、拒絕報到或已簽約卻因個人意願解約 未參加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活動者,該球員不得再次參加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選秀會,且 未來如決定再參加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賽事活動,仍須向最初選秀球隊報到,並參加該 球隊之賽事活動至少 2+1 年至合約期滿為止。
  5. 若球團於選拔球員後未與球員磋商契約,或於簽約後無正當理由未將其註冊,球員得向聯 盟申訴;經聯盟查證屬實,該球員成為自由球員,得逕與聯盟其他球團簽約。

09 新秀合約保障

  1. 參加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選秀會之球隊,必須保障所遴選的新秀基本薪資,第一輪第一順位獲選球員每月至少新台幣(下同)九萬元薪資合約保障、第一輪第二順位獲選球員 每月至少新台幣八萬元薪資合約保障、第一輪第三順位獲選球員每月至少新台幣七萬元薪資合約保障、其餘第一輪及第二輪(含之後輪次)獲選球員每月至少新台幣六萬元薪資 合約保障。
  2. 曾獲選為 FIBA 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世界盃會內賽、亞洲盃會內賽、亞洲運動會 12 人名單,世界盃與亞洲盃資格賽同一階段兩場比賽均須登錄出賽),至少保障年薪一百 二十萬元(如已簽訂新秀合約後入選當年度 FIBA 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者,須於賽事結束下個月起調整為保障年薪一百二十萬元以上)。

※本選秀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聯盟賽務部決議後修正

12 附則: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自由球員定義:

  1. 曾註冊過 T1 LEAGUE、P. LEAGUE+、SBL 或他國同等級聯賽者(他國同等級聯賽須由聯盟認定核可)。
  2. 曾參加過 T1 LEAGUE、P. LEAGUE+、SBL 或他國同等級聯賽選秀會落選,且未再註冊於各級學生聯賽之球員(他國同等級聯賽須由聯盟認定核可)。
  3. 正式註冊本聯盟前年滿 25 歲者。

※本選秀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聯盟賽務部決議後修正